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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者請MSN聯繫>
足球專長體育老師缺額一名
<報名截止6月1日星期一>
(一)網路報名:98年5月26日(星期二)起至6月1日(星期一)止,
先至本校網站之首頁或人事室網頁中,依網路報名程序填寫網路報名表。
為避免現場審查擁擠及加快審查速度,請務必事前完成網路報名程序。
(二)現場收件審查:
1、時間﹕98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
2、地點﹕本校天下樓四樓會議室。(本校地址:臺南縣歸仁鄉中正北路一段148號)
3、親自送審或委託送審,委託送審者須填具報名委託書並繳驗受託人身分證件,通訊送審不受理。
4、本校位置圖請詳閱本校網站首頁學校簡介之交通資訊,
為避免交通擁塞及跑錯報名地點等突發狀況發生,請儘早到校完成報名手續。
如到達現場收件地點已逾收件時間者,將依規定不予受理。
5、服務專線(僅98年6月3日現場收件審查期間使用):06-2304082轉49。
(三)現場收件審查及繳費應依序繳附下列表件:(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1、報名表1份(請事先填妥)。
2、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2張(背面書寫姓名分別張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如使用掃瞄照片、彩色影印照片及生活照不予受理)。
3、國民身分證。
4、該科合格教師證書(限以教師證書登記科別報名),或應考類科實習教師證。
已送複檢教師資格者,附已送複檢之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5、畢業證書(大學以上)。(持外國學歷應加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之證明,
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需達教育部規定標準)。
6、經歷證件。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
(有效期限須至98年8月以後)、
原住民族身分及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設有戶籍者,請檢附戶籍謄本查驗。
88 年 6 月 4
日前已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非現職教師須檢附最後擔任教職之服務證明書或離職書證
明書。88 年 6 月 4日前已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現職教師須檢附可資證明未脫離教職連續達
10 年以上之相關證明(最近 10 年內聘書、成績考核通知書或服務證明等,任一種皆可))。
8、切結書、報名委託書(視身分需要繳交))。
9、上述各項證件請檢附正本備審,另證件影本請用 A4 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與報名表裝釘成冊,准考證置於最上方(勿與上述一起裝釘),由本校留存,正本驗畢發還,如有偽造或不實者,自負法律責任(以上證件正本不齊或僅持影本者,概不受理)。各項繳驗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資料不符者,不得報名,更名者應附有更名記事之戶籍謄本正本佐證。
10、現場收件審查通過後,當日即發給准考證,始完成報名手續。准考證須妥為保管,如有毀損或遺失,應考人應於考試當日攜帶身分證件及照片於考試開始前,向本校人事室辦理補發,逾時不予受理。
11、貼妥掛號(25元)郵票之回郵信封1個。(書明收件者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
12、報名費:第一階段新臺幣600元整;參加第二階段複試者於報到時另再繳交報名費
600元整。
伍、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專任教師應具資格如下:
(一)、持有中等學校各該甄選科別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已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非現職教師,脫離教學工作未連續達 10 年以上)
(二)、本年度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
(或本年度能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證明)及98年7月3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
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參加實習科別為限。
(三)、參加98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者,得檢附檢定及格證明(如及格成績單)暨師資職前教
育證明書(如中等學校階段加附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98年7月31日前能取得合格
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參加師資檢定考試科別為限。
(四)、已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並修畢另一科別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刻正申辦
複檢中),得檢附原持有合格教師證書、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及專門科目認定證明書及
98年7月31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暫准報名,但以報名申請複檢科別為
限。
三、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三條情事者
(如後附附則所示)
陸、甄選方式、日期及地點:採初試及複試二階段辦理,初試通過者始得參加複試。
一、方式﹕
(一)分二階段考試,第一階段初試:筆試及體育科實作測驗(含帶隊經歷);
第二階段複試:試教及口試;初試未錄取人員不得參加第二階段複試。
(二)參加第二階段複試之名額﹕甄選類科錄取名額之10倍
(各科最後1名同分者得增額錄取),複試名單於98年6月7日(星期日)
下午8時前於本校網站首頁及人事室網頁公告,請自行查看,不再個別通知,
亦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二、日期﹕
(一)第一階段初試:筆試及體育科實作測驗(含帶隊經歷)。
1、筆試:98年6月7日(星期日)上午9時報到;報到地點:本校教學大樓川堂。
(1)測驗時間:98年6月7日(星期日)上午9時30分起。
(2)筆試範圍為各甄選類科教師專業知能。
(3)體育科:筆試結束後加考專長項目及術科游泳(50公尺蛙泳及50公尺捷泳)。
2、體育科帶隊經歷:請於現場收件審查時繳驗正本,並繳交影本另訂成冊供審查用。
,最高以100分為限。(標準如附件一)
3、應考人應憑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
或駕駛執照(以下簡稱身分證件)入場應試,並於就座後將准考證及身分件證置於
桌面左前角或指定位置,以備核對。未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4、筆試採測驗題題型者,試題及答案於筆試結束後一併公告,應考人對試題或公布之答
案如有疑義,請於98年6月8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2時止,請敘明理由並檢附
佐證資料(請勿僅以補習班印製之講義、書籍、答案或考古題作為佐證資料),親至本
校教務處提出,同一道試題以提出1次為限,如逾越受理期限或未敘明理由及檢附佐
證資料者,不予受理。
5、初試成績請於98年6月7日(星期日)下午8時後自行至本校網站首頁或人事室網頁
查詢。
(二)第二階段複試:98年6月14日(星期日)上午8時前報到並繳交複試報名費(600元整),
報到地點:本校人事室。
1、試教:各甄選類科試教時間及範圍請詳見第柒點。
(1)98年6月14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起。
(2)試教前20分鐘抽籤,每人以20分鐘為限。
(3)不得使用投影機、電腦、電視等輔助視聽器材。
2、口試﹕98年6月14日(星期日)。
3、複試及總成績請於98年6月14日(星期日)下午8時後自行至本校網站首頁或人事
室網頁查詢。
4、教師甄試當日,如遇天然災害經權責機關宣布台南縣地區停止辦公時(不含停止上課),
則順延一天辦理,不另通知。
(三)各項成績以原始成績計算,並依該甄選科別成績配分比例取至小數點後2位數(第3位數
係採四捨五入方式進入第2位數),合計應考人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甄選地點﹕本校。
柒、各科別甄選方式、配分比例、範圍及複試時間:(如有補充,請注意網站公告)
序號 |
甄選科別 |
甄選方式 |
配分比例 |
項目 |
內 容 |
|
1 |
國文科
|
初試 |
筆試 |
30% |
時間 |
98年6月7日 |
範圍 |
該科教師專業知能 |
|||||
複試 |
試教 |
45% |
時間 |
98年6月14日 |
||
版本 |
翰林版(高中) |
|||||
口試 |
25% |
時間 |
98年6月14日 |
|||
2 |
體育科
|
初試 |
筆試 |
15% |
時間 |
98年6月7日 |
範圍 |
該科教師專業知能 |
|||||
帶隊經歷 |
10% |
範圍 |
帶隊成績證件審查 |
|||
專長項目 |
15% |
範圍 |
足球專長項目 |
|||
游泳 |
10% |
範圍 |
50公尺蛙泳及50公尺捷泳 |
|||
複試 |
試教 |
30% |
時間 |
98年6月14日 |
||
版本 |
維新版 |
|||||
口試 |
20% |
時間 |
98年6月14日 |
總成績相同者,身心障礙者優先排序。
其餘總成績相同時其比序順序為1.試教2.筆試3.口試,
以上分數皆相同者,另行辦理第2次口試,並以該次評分決定優先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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